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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(第2页)

芙丽雅说只要常无用听她的就没问题,常无用可以看她怎么去打海豹。芙丽雅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微微变调。

常无用的额头几乎和芙丽雅的额头挨在一起,她们的双唇之间只相差几毫米。

常无用发现芙丽雅鼻尖有些出汗,芙丽雅已经不再说话了,她垂着眼睛,不敢看常无用。

“看着我。”常无用说。

芙丽雅把眼神转上来,那双蓝色的眸子盛满了紧张和羞怯,还蕴含着一丝喜悦。常无用注意到芙丽雅露在外面的耳朵已经变得通红。她看着芙丽雅,芙丽雅也看着她。

她在心里默数1,2,3,4…直到她数到15秒,两个人的眼神都还在对视着。

大概…没错了。

常无用心里有了底,她伸出手揉了揉芙丽雅的头,问她:“睡觉吗?”

“睡…睡啊。”芙丽雅好一会才反应过来。

“阿纳斯,我的脸好烫啊。”芙丽雅用手捂住自己的脸,“我心跳好快?你说我这是病了吗,我身体很好,从来不生病啊。”

“你是不是挨着我太热了?”常无用装傻。

“有可能?”芙丽雅困惑。

等到常无用准备睡的时候,她发现身后的芙丽雅还在窸窸窣窣地动。又过了一会,她听见芙丽雅轻轻地说:“阿纳斯,我想抱着你睡,我现在不热了。”

“好呀。”她答应。身后的人把手环绕过来,终于鼻息变得平稳了。

芙丽雅喜欢她,常无用差不多可以确定了。但这种喜欢可能更多建立在对神秘陌生人的好奇,对温柔女性的依恋。芙丽雅的性格很简单,她在这个小小的山谷部落里长大,选择的余地不多,这才突然对一个陌生人产生好感。虽然,这个陌生人是她的同性。

常无用并不想回应这份简单的感情,她还想找到离开这个世界的办法。

再说了,常无用回忆起那天流在地板上的鲜血,那半只眼睛,她的心一阵阵发冷,她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的恋人,她做不到,她不会。

根本不会爱。

☆、更喜欢动物

早上常无用跟着芙丽雅出山谷的时候,芙丽雅拿上鱼叉,镖枪,背上了弓箭。常无用则继续在腰间别了一把芙丽雅给她的小猎刀。此时天还是蒙蒙亮,她们都带着兜帽。

背着弓箭的芙丽雅乍看起来就像一个俊俏的男子,和昨晚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。

“那是什么”常无用问,昨天她就已经发现,在部落一圈帐篷的边缘还搭了一顶旧旧的小帐篷。

“那就是老拉姆的帐篷。”芙丽雅回答。

常无用了然,老拉姆是一个喜欢独居的老人。芙丽雅小时候经常去老拉姆的帐篷里听故事,芙丽雅还特别强调,她煮的野鸭子汤很好喝。

等她们到了部落的时候,部落的人已经开始活动了,女人们正在借着蒙蒙的天光坐在帐篷边裁缝皮毛。小孩则已经和小雪橇犬们玩在一团,他们拿着小弓箭射出去,小狗则把箭叼回来。偶尔一两个帐篷前的架子上晾晒着少量的肉,但大多数架子都空空荡荡的。女人们看常无用的眼神不再友善,多少都有些戒备。

这是一个很小的部落,住着纳努克族人。十来顶帐篷拱卫着两个大帐篷,右边的是那天常无用进去的帐篷,现在常无用已经知道了,那是巫医基奥帕多。而左边的,是部落里最优秀的猎人阿布什的帐篷,芙丽雅告诉常无用,他们每一个人打猎技术都是阿布什手把手教的。

只见帐门一挑,乌塔从里面走了出来。

是的,芙丽雅还告诉常无用,在他们16岁那年,阿布什就掉进冰缝里死了,而他的儿子乌塔,现在是部落里最优秀的猎手。

看着乌塔明显黑着的一张脸,常无用还想起芙丽雅欲言又止,犹豫再三,还是小声对常无用说,她觉得乌塔的打猎技术还差一点。

“所以你才是部落里最好的猎手对吗?”常无用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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